全球電力流的發展趨勢是什么?
一極一道能源基地電力外送、相鄰洲之間的電力交換以及洲內大型能源基地在洲內平衡消納,形成全球電力流總體布局,對未來全球能源可持續發展非常關鍵。
未來一極一道可再生能源基地送出電力流,總體呈現北極地區向南輻射,赤道地區向南北輻射特征。亞洲電力需求總量大、增長快,歐洲電力需求總量大且資源貧乏,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需求迫切。從地理位置看,亞洲和歐洲開發利用北極地區風電資源明顯具有地理優勢,歐洲開發利用赤道地區太陽能的優勢更加明顯。到2050年,亞洲受入一極一道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本洲電量總需求的12%,歐洲受入電量約占本洲電量總需求的24%。非洲和南美洲太陽能資源豐富,但洲內太陽能資源分布并不均衡,具備洲內跨國送電的條件和潛力,預計2050年非洲內赤道地區太陽能電量的跨國輸送規模占本洲總用電量的32%,南美洲約占20%。北美洲風能、太陽能、水能資源都非常豐富,基本能夠滿足本洲未來的電力需求,跨洲輸電兼顧東西時差互濟和北極外送風電,北極地區風電受入比重在10%左右。
2030年前,全球電力流以各大洲內跨國及距離較近的北非歐洲優先開展跨洲聯網,但跨洲電力流規模不大,處于起步發展階段。2030~2050年間,一極一道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進入大規模開發階段。各大洲內資源和開發條件好的集中式風能、太陽能資源開發率已經較高,分布式風能、太陽能開發主要在人口集中的城市地區,主要解決社區用電問題。北極地區風電逐步具備大規模開發條件,全球可再生能源開發將逐漸從各大洲大型清潔能源基地向北極地區和赤道地區轉移,滿足亞洲、歐洲和北美洲等負荷中心地區持續增長的電力需求。這一階段,全球電力流主要為洲內跨國電力流和一極一道送出電力流。隨著各大洲電力需求的增長以及清潔能源替代,各大洲內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主要滿足本洲電力需求,原有的亞歐洲際輸電轉變為亞歐洲際聯網。跨洲電力流需求進一步增大,一極一道可再生能源基地進入大規模開發階段,全球跨洲電力流以一極一道向各大洲送電為主,送電規模超過億千瓦。以一極一道和各大洲清潔能源基地為核心,形成全球電網互聯、清潔能源全球范圍配置格局。
全球電力流布局的思路和
原則是什么?
全球電力流涉及技術、經濟、資源、環境,涉及能源生產、消費、地域分布等多方面因素。在研究全球電力流布局時要堅持四個原則、做到三個統籌。
四個原則:一是低碳發展原則,目前世界主要**紛紛設定以可再生能源為主導的低碳發展目標。二是本地優先原則,各大洲內可再生能源資源在可靠性、經濟性方面與跨國/跨洲送入的電力相比通常具有優越性,應優先開發利用。三是經濟高效原則,要同時考慮可再生能源基地的開發成本和輸送成本,根據比較結果優化確定跨洲輸送規模和方向。四是技術可行原則,全球電網互聯設計中,跨國/跨洲聯絡和輸電通道應避開跨越高山、遠距離跨海等路徑。
三個統籌:一是統籌考慮集中式和分布式清潔能源開發。二是統籌考慮本地和遠方清潔能源開發。三是統籌考慮大洲內電力平衡與洲際能源互補。首先明確全球主要的電力受入地區及其受入的市場空間,其次明確未來全球清潔能源基地的供應能力和供應成本。在此基礎上,優先開發和利用本地條件較好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再考慮路徑通道和供電經濟性的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的清潔電力受入,進而確定多送多受格局下的全球電力流規模,得出各大洲電力供需平衡及送/受規模。
未來全球電力供應總體情況如何?
未來,隨著開發利用成本、低碳清潔和安全性等方面要求的提升,傳統化石能源利用的內外部費用將呈上升趨勢。而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隨著利用規模的增大,其發電成本呈快速下降趨勢。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曲線在未來某個時間段相交后,可再生能源發電利用成本將低于化石能源。可以預見,可再生能源將成為發電裝機主力,不僅要滿足全球新增電力消費需求,還將滿足傳統化石能源發電機組退役后的裝機空間。
從各類能源發電成本變化趨勢來看,陸上風電在資源較好地區的發電成本可與化石能源發電進行競爭,海上風電的資源條件通常好于陸上風電,但建設和維護成本將高于陸上風電;太陽能發電成本將保持下降趨勢,成為未來*重要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形式;目前水電發電成本低于其他能源發電成本,但隨著開發條件較好地區的優質資源被開發利用,水電開發不斷向偏遠地區拓展延伸,受基礎設施、開發條件等因素決定,水電資源的開發和輸送成本將不斷上升;海洋能發電成本或將一直高于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傳統化石能源發電成本;核電在安全方面的投入將不斷加大,發電成本呈上升趨勢;生物質發電存在燃料收集與供應、燃料利用方式競爭等方面的問題,技術進步空間較小。
遠期看,隨著供電成本的下降,太陽能、風能將在電力供應結構中占據主導地位。基于以上供電成本變化趨勢,隨著兩個替代的推進,預計到2050年,全球發電結構中的太陽能發電(光伏和光熱)比重將達到35%,風能發電比重將達到31%,成為電源結構中的主力。受資源總量約束,預計2050年水電發電量占總電量的比重達到14%左右。生物質發電及其他(主要為地熱能等)約占6%。考慮到電力系統運行需要及亞洲、非洲、南美洲部分落后地區的經濟承受能力,預計還有10%左右的天然氣發電和煤電發電量。
預計到2050年,本地集中式開發的水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的55%左右,分布式發電量約占總發電量的15%,北極地區風電、赤道地區太陽能發電量合計占總發電量的16%左右。
(來源:亮報)